当“老龄化”和“少子化”成为我国现阶段人口年龄结构的主要特征,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成为“老有所养”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在此背景下,我国养老第三支柱——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在2022年末落地。
面对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”“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”“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”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希冀,银行、资管、保险机构纷纷跑步入场,加码个人养老金布局。
“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,有利于个人积累养老资产,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,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养老需求,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。”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娄飞鹏告诉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。
人社部信息中心主任宋京燕此前公开表示,截至2022年12月25日,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经超过1700万。
个人养老金制度靴子落地
“长期以来,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独大,第二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,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、覆盖面小,难以满足公众的养老保障需求。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趋势以及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的需要,发展第三支柱迫在眉睫。”毕马威中国金融业治理、合规与风险咨询服务合伙人刘皓宇认为。
2022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,我国个人养老金政策顶层设计靴子落地。
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吴晓薇表示,《意见》在养老金制度、模式、功能、参与者等方面实现了突破。
缺乏统一的“个人账户”一直以来都是制约我国第三支柱发展的一大挑战,《意见》的发布从根本上为建立统一账户奠定了制度基础,是基础设施方面的巨大进步。
在模式突破方面,吴晓薇谈道,此前试点的税延养老为“产品制”第三支柱养老运作模式,由于优惠力度有限、营销渠道狭窄、操作复杂等问题而未取得预期的效果,《意见》提出的税收优惠是基于“账户制”的模式,该模式大大改善了产品单一、流程烦琐等问题,有利于实现资金与产品信息的归集统一。
在功能突破方面,吴晓薇分析称,之前在市场流传的养老金融产品往往冠以“养老”的名头,却缺乏有效的期限限制而无法真正满足养老的资金需求;而《意见》规定“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,参加人工作时缴费,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才能领取”,封闭运行且不得提前支取的属性从制度上确保补充养老功能的实现。
在参与者突破方面,《意见》规定,在“个人账户”的框架下,符合规定的银行、基金及保险公司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产品的竞争,这有利于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,开启了多元化发展的大门。
银保、基金竞逐万亿蓝海
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财富的稳健增长,居民养老需求正从基础的“生存型养老”向有温度、高质量的“生活型养老”转变。全力做好养老金融业务,是服务经济民生的应有之义。
刘皓宇认为,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对商业养老金融的业务规则作出了原则性规定,有利于建立多元发展格局,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,倡导金融机构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发展。
2022年11月18日,《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印发,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同时亮相。其中,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23家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,率先获得了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质。
同日,证监会发布了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和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,40家基金公司旗下共计129只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畴;37家销售机构进入名录当中,包括16家商业银行、14家证券公司、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。
为发展个人养老金产品,金融机构做了一系列准备。
以银行机构为例,记者梳理发现,银行从资金账户准备、产品准备、服务准备、队伍准备四方面,积极备战个人养老金业务落地。
不过,刘皓宇认为,距离实现第三支柱与第一二支柱形成良好互补还有较大提升空间,造成这样局面的首要原因是目前供给侧产品形式较为单一,设计尚未成熟。
艾媒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告诉记者:“从长期来看,养老金融的产品和范围还能做得更广一些。面向不同风险承受能力、不同经济基础能力以及不同预期要求的投资人,金融机构可以设计出不同层次的金融产品。比如未必都是在封闭的环境进行,未必都有国家信誉做背书,可以有更高的商业逻辑等。”
吴晓薇亦赞同上述说法,她指出,相较于国外的成熟市场,我国三支柱可投资范围较窄。“目前,投资者仅可以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、储蓄存款、商业养老保险、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、成熟稳定的投资标的。但是,养老金作为退休收入的长期功能性资金需要跑赢通胀来维持购买力,所以适当优化养老金投资范围,尤其是扩展全品类投资范围,特别是衍生品、不动产以及私募股权等,鼓励养老账户权益配置的提升,才能让养老金真正发挥退休收入保障的目的。”
刘皓宇提示道,要特别关注如何合理实现第三支柱产品与个人需求的匹配问题,而这高度依赖于机构对于养老资金的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。
“我国居民对积累个人养老金有较大需求,不过,专属的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种类仅覆盖银行、保险、基金、理财等行业,后续需要继续丰富金融产品,引导更多的个人参与并从中获益。”娄飞鹏强调,金融机构需要提高投研能力,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。
“发达国家已经有非常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,比如,在相对风险可控、操作透明,同时有严格的管理体系和法律框架内,可以拓展更多的有意义的尝试。”张毅如是说。
此外,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惠及人群有限,低收入人群尚不能参与。“税优制度只针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,而时下我们个税缴纳人数仅约8000万人,大量低收入者无法享受到‘个人养老金产品’的税收优惠和其补充养老的功能。”吴晓薇指出。
差异化满足多元化需求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“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,发展多层次、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。”
虽然个人养老金刚刚起步,但市场潜力可观。吴晓薇测算,到2023年,个人养老金产品存续规模将达到2.5万亿元。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数据,2021年末,社保基金资产总额超过3万亿元。
在万亿级的体量下,银行、资管、保险机构纷纷跑步入场。娄飞鹏展望道,2023年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将更加丰富,如特定养老储蓄扩大试点或全面发展,金融机构研发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准入的产品会更多,也会有更多的个人参与。
在此背景下,各类机构将发挥自身优势禀赋,在群雄逐鹿的竞争下寻求差异化竞争力。
银行坐拥庞大的客户群,又因为“开户”优势,能够先发制人紧握客户。但吴晓薇表示,相较于基金和保险机构在产品层面的多年积累,银行要真正吸引住“开户”客户,还需要在产品服务层面多加修炼。
公募基金33年的投资经验,是其他金融机构短期内无法追赶的,但由于基金公司的渠道相对狭窄,如何有效触达客户将成为难点。
保险公司在“个人养老金”市场的打法将更为多样,结合养老金与养老服务,为客户提供“一揽子”的养老解决方案,是保险公司制胜的核心抓手。
基于多方调研及访谈,刘皓宇发现,在现有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模式下,养老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方面,需考虑资产配置管理和投资过程管理。一方面基于养老保险负债属性,如何合理设定投资策略和配置资产是个人养老资金保值增值的核心,需要从较长时间周期进行量化分析,并兼顾其流动性和收益性等多种因素;另一方面在资产配置之后,需要对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,并对管理过程建立全面、立体的合规监督和内部控制机制。
吴晓薇认为,相较于银行、基金公司等对于养老财务需求的专注,保险公司不仅可以提供储蓄功能,更可以提供更为广义的养老服务功能和养老产业投资功能。“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以养老保险产品为起点,驱动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、机构养老,打通护理、医疗、临终、传承等养老服务链,围绕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,提供差异化、综合化的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,构建‘大养老’生态圈。”
此外,刘皓宇强调须关注养老金风险管理。“从养老资金特定风险管理体系看,商业养老保险的风险特征与一般的人寿保险和理财产品都存在差异,适用的监管要求也有其特点,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形成特定风险管理体系。从与其他服务的风险隔离机制看,要重点关注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隔离。由于监管要求和终端客户的风险偏好不同,因此商业保险机构需要在个人实名制账户管理背景下,综合规划第三支柱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定位,并系统考量相关资金管理、风险隔离等因素,以保障风险可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