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伙创业,简单说就是几个兴趣相投的人准备干一件事。既然要开始创业,就必然面临股权分配的问题。多数创业合伙人都是同学、朋友或亲人,又导致股权分配碍于情面不好分清,于是经常用江湖习气的“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”思维进行股权分配。要么平分,要么按货币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权。而正是这种人情化的股权分配,往往造成最后朋友闹掰,亲人反目,所有人都觉得在这个合作中受尽了委屈。而要避免这种不欢而散的局面,就需要运用到“物力资本+人力资本”综合股权模式了。
要理解“物力资本+人力资本”综合股权模式,首先得明确何为“物力资本”,何为“人力资本”。
所谓“物力资本”,即投资启动资金,也即实际出资额。而“人力资本”,即合伙事业中,合伙人在项目中出力、出资源、出技术对合伙事业的贡献的必要度。
将其具体运用到股份分配中,就是明确所有投资人的“物力资本”+“人力资本”占比,最后得出股权分配比例。
比如A、B、C合伙开一个广告设计公司,假设A主要是有钱且广泛的客户资源,B、有一定的企业客户资源、客户服务能力,而C为行业顶尖平面设计师,获国内外大奖无数,在业内及企业中有较高影响力,三个合伙准备实际出资100万,其中A出50万当任总经理,B出30万主要负责销售与客户服务,C出20万出任公司创意总监,应该如何设置股权结构比例呢。因为行业以创意为核心竞争力,因此需要设定“物力资本”和“人力资本”在整体股份中的权重比重,并根据A、B、C对事业的可能贡献率进行分析评分。最后用A、B、C的“物力股份”+“人力股份”得出各自在公司的股份占比,如下图
然而,如果行业变化了,则应根据行业的不同属性,对“物力资本+人力资本”权重及因素进行不同的考量。比如A、B、C三人合作开公司进行河沙采挖销售公司,其中A以采砂设备作价100万出资并负责开采,B作为发起人出资100万有广泛的批发及建筑公司客源并出任总经理,C以100万车辆资产出资负责装卸及送货。因为采矿业的特殊性,则A、B、C的占比应为
“物力资本+人力资本”综合股权模式,你学会了吗?我是草根智库观察员,讲述实用股权分配,避免踩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