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、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,用于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,包括包装物、低值易耗品,以及企业(建造承包商)的钢模板、木模板、脚手架等。企业的包装物、低值易耗品,也可以单独设置“包装物”、“低值易耗品”科目。
小编提示:材料是否属于低值易耗品是根据其性质划分的,与价格、价值没有直接关系。周转材料可按其种类,分别“在库”“在用”和“摊销”进行明细核算。
一、低值易耗品会计处理
购入时
借:周转材料—低值易耗品—在库
贷:银行存款等
领用时
借:周转材料—低值易耗品—在用
贷:周转材料—低值易耗品—在库
摊销时
借:制造费用等
贷:周转材料—低值易耗品—摊销
最后一次摊销时,还应同时:
借:周转材料—低值易耗品—摊销
贷:周转材料—低值易耗品—在用
二、包装物会计处理
生产领用包装物
借:生产成本
贷:周转材料—包装物
如果按计划成本核算,“周转材料”科目按计划成本结转,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
随同商品出售
不单独计价
借:销售费用
贷:周转材料—包装物
如果按计划成本核算,“周转材料”科目按计划成本结转,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
单独计价
A、销售时: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其他业务收入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B、结转成本时:
借:其他业务成本
贷:周转材料—包装物
如果按计划成本核算,“周转材料”科目按计划成本结转,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