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船税的计算及税收优惠
应纳税额的计算
应纳税额=年应纳税额÷12×应纳税的月份数
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,以购买车船的“发票”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。
该公式计算出的税额为“全年税额”,需要结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“年月换算”。
盗抢、灭失等情形的规定
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、报废、灭失的,可申请退还“自被盗抢、报废、灭失”月份当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。
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,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“当月”起计算缴纳车船税。
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,不另纳税,也不退税。
税收优惠
捕捞养殖,免税。具体范围:捕捞、养殖渔船。
军警消防,免税
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、警用车船。
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专用船舶。
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号牌的,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。
外交,免税
外国驻华使领馆、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。
节能环保,减半、免税
节能汽车,减半征收。
新能源汽车免税,具体指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商用车。
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。
挂车减半,减半征收
挂车、拖船、非机动驳船按照税额的50%征收。
车船税的征收管理
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。(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)
纳税地点
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,为车船登记地。
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,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。
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,为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。
纳税申报:按年申报,分月计算,一次性缴纳。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。